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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我的大白被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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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ss153
時間:
2013-2-4 14:46
標題:
我的大白被撞了
車頭毀掉 不知道有沒有傷到引擎
在2月3號凌晨4點多左右 被撞
對方有喝酒不過沒有超標
我的號誌燈是閃黃的時數大概20~30左右
對方號誌燈是閃紅燈 時數不清楚 看到時就撞上來了
有沒有大大給些建議
我要陪他嗎?
作者:
aaron
時間:
2013-2-4 14:49
調出帶子吧.....
作者:
miss153
時間:
2013-2-4 14:58
aaron 發表於 2013-2-4 14:49
調出帶子吧.....
有行車紀錄器 確定我是被撞的= =
還是現在舊等保險那確定在來說?
作者:
miss153
時間:
2013-2-4 14:59
miss153 發表於 2013-2-4 14:58
有行車紀錄器 確定我是被撞的= =
還是現在舊等保險那確定在來說?
帶子警察說會掉出來
作者:
lv0918lv
時間:
2013-2-4 15:01
小弟ㄉ上一台車也是這樣撞ㄉ
兩方都有錯~~都要賠~~但閃紅ㄉ賠ㄉ比較多~~閃黃ㄉ賠比較少
不是7成3成~~就是6成4成
作者:
古給給
時間:
2013-2-4 15:02
喝酒已經違規了~~ 你是黃燈 紅燈更是吃虧 錯都是對方才是
作者:
miss153
時間:
2013-2-4 15:04
被撞還要賠 悶
作者:
熊發現
時間:
2013-2-4 15:06
個人覺得,可能要負擔部份責任(20%~30%),
因為是閃燈號誌的因素,
黃燈要注意來車,
紅燈要禮讓黃燈的來車,
等警察的責任初判,
交給保險處理吧!
作者:
鄭小毅
時間:
2013-2-4 15:06
這樣一撞應該要修不少錢...只能盡量爭取自己的權益了...台灣鬼島的交通號誌真的只是參考用...也不用奢望台灣的法官會有什麼公平判決...就算你完全無過失...只要一句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句話一出來雙方可能就要各付50%的賠償...自己糊牛屎了...應該會先去調解委員會...切記如果自己權益受損就千萬不要和解唷...警察和委員會一定會想要快點結案而叫你快點和解...和解之後就不能再談了...最好是他幫你恢復原狀直到你滿意之後再簽名...名字一簽下去往後有什麼問題就是自己要處理囉...給你參考...
作者:
miss153
時間:
2013-2-4 15:06
可是我已經要過半咧 = =
作者:
TRT-危險
時間:
2013-2-4 15:08
你確定沒有超標?0.15就超標了耶...也就是說只要喝點酒就會超標...如果真的沒有超標那大概都是6-4比例判陪
作者:
miss153
時間:
2013-2-4 15:09
直被撞成橫的直接 45度角
就差一點要被他從駕駛車門那撞上來
要是從那撞上來我因該在天上開 小E了 = =
作者:
殭屍
時間:
2013-2-4 15:26
樓主因該還是要賠點責任....
不過~至少跟我一樣~人平安
不幸中的大幸....
作者:
mingshow12
時間:
2013-2-4 15:29
小弟我車禍 兩次了 (都是被撞 且都翻車) ~ 依我的經驗 車禍幾乎沒有完全對或錯 因為法律有一個叫 應注意而未注意 的東東(警察說的) 只是賠多賠少問題
除非像 小弟我第二次 出車禍時 因 前面貨車開到一半 貨車後面兩顆輪胎飛出來(因為承軸斷了) 緊急煞車 結果後面的車追撞 ,這次我是被判定 無任何肇事責任 所以不用賠任何錢 →這次還在高速公路上
以上是小弟我的經驗 請參考 還有我要講的事 現在的人 錯了還會硬掰沒錯 (因為人沒死 沒在怕) 所以求償時不用客氣 還有有一點點小受傷 記得去看醫生開證明 因為人受傷 是可以互告的
作者:
古錐
時間:
2013-2-4 16:00
若橋不好就申請車禍鑑定,那一張申請出來就都沒有話說了!
只不過有時鑑定出來不一定雙方都滿意,但那鑑定報告就是
肇事比例的依據,雙方都必須遵從(除非在打訴訟官司)否則就
依據那鑑定報告作為依據,也不能在從新申請鑑定!!
作者:
屌屌睿
時間:
2013-2-4 17:05
有喝酒就已經輸一半啦……
作者:
-倫仔-
時間:
2013-2-4 19:17
嗯..有喝酒就已經輸一半了...
作者:
宗杰
時間:
2013-2-4 19:20
根據規定 酒駕沒超標就沒事 但是出了車禍 就認定酒駕了
作者:
osirisavatar
時間:
2013-2-4 19:27
那個 "應注意而未注意" 真的很 OOXX ...
今天的新聞 有老翁騎腳踏車逆向上國道被撞死 不知道法官是不是也會說 "應注意而未注意" (對台灣司法很沒信心)
高速公路車速快 老翁又逆向 根本無從反應的情形下應會判車主對於閃避老翁的行為 "無期待可能性" (即不能期待正常人能夠避開這個車禍)
這樣的話就是免陪 撞死人也無罪 但是一般車禍就如同上述大大所講的會因 "應注意而未注意" 原因判你也應該 "多少付點賠償責任"
作者:
miss153
時間:
2013-2-4 19:53
如果這樣的話 他是閃紅燈那不就因該完全停下來看有沒有來車才能再行駛
那我閃黃燈在規定限數慢行 而發現他車速過快我煞車給他撞 那是因注意而未注意囉 = =
作者:
osirisavatar
時間:
2013-2-4 20:21
大大的狀況雖小弟無法完全理解 小弟也非專家
但按照一般經驗法則 這種類型的車禍判決極有可能像上述大大所說的 他陪多 你陪少
"無期待可能性" 的成立老實說門檻相當高 除非他的車速極快 (例如開個120你根本不可能閃的掉)
即使他有喝一點酒 即使他有些許超速 即使他閃的是紅燈 通常仍會判你也需負擔一些責任
但他肯定陪的比你多 這是車撞車 不要說丙式了連丁式都有賠 想知道大大保的是什麼險
作者:
miss153
時間:
2013-2-4 21:07
只有強制 = = 一言難盡
作者:
miss153
時間:
2013-2-4 21:09
我只能說我根本閃不掉
作者:
miss153
時間:
2013-2-4 21:10
只看見他車速很快 踩煞車時就撞上來了
還好有踩煞車 = =不然就直接撞門了
作者:
osirisavatar
時間:
2013-2-4 21:24
閣下想必也是年輕人 ... 保費太高才會只保強制 ... @@"
這樣一來就悲劇了 小弟我也是保守型的 開車都順順開 舊車開了兩年連擦撞都沒有
這真的告訴大家 沒事半夜不要在外面閑晃尤其是中南部 路大條沒車一堆海產店喝完酒的瘋子再馬路上飆車
白天車多至少不敢開快 ... 回到正題 ...
閣下只能儘量爭取權益了 對方酒測值是多少知道了嗎 ?
上面大大提到的車禍鑑定報告也要密切關注 只能從鑑定報告中儘量爭取無過失無期待可能這樣 ...
作者:
張漢威
時間:
2013-2-4 21:41
應該還全險吧,如是全險你就不用出面,全由保險公司處理,
如上法院有收到傳票再去就好,如是調解委員會就由保險公司去處理
自己根本不用賠對方也不用花錢修自己的車。
總之辦出險後保險公司為了省錢就會派談判專家去處理>>>>>>>>>>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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