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不實的指控,不論是任何紛爭,管理人員均以客觀公正的角度來進行處理。
不會偏袒任何人或是廠商,也不會對任何人有預先的成見或是立場。
這點在『차승원』您三番兩次挑戰管理規則,但直到日前您發表不當言論之前。
您都還可以自由的在EFC上瀏覽以及發言,不就是最好的證明?
更別說每次您違規,我們都會傳短訊給您提醒。
不是光憑您的短訊三言兩語,說合作廠商詐欺,我們就一定要採信。
請問您可以接受隨便一個人去警察局,跟警察說您詐欺且未提出任何證據。而警察未經了解且未給您機會解釋,就直接逮捕您嗎?
不論是誰,都需要提出適當的證據我們才會受理,並著手了解情況。
若您真的掌握了證據,請依循正確的流程以及方式來進行檢舉的作業。
但您卻因為您自己使用了不正確的方式來檢舉,我們因而不受理以及不採信。
您就隨意指控管理人員包庇廠商、放縱廠商
那您販售給車友的東西,車友錢匯給您了,您卻沒出貨。
而我們只是看到您有回應,且看起來有誠意要解決問題。
就請大家別再回應,讓事情儘速落幕。
這也是在包庇跟縱容您嗎?
並不是事情發展不如您的預想,就是放縱、包庇或是袒護。
希望您經過這次事件後,往後在處理事情的方式上,能更加成熟。
依據2014年新公佈之管理規則中『合作廠商的部份』中之第3及4項
當與合作廠商發生糾紛時,請保持理性與善意進行溝通。
請勿發表謾罵、恐嚇、情緒渲染、挑撥離間等內容,且非當事人也請不要搧風點火。
以下三篇文章,統一鎖定並轉移至『違規、爭議及存檔文章區』
http://myelantra.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8911
http://myelantra.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8915
http://myelantra.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8919
『禁言哥』所發表之回應
http://myelantra.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8921&page=2#pid245609
違反管理規則第2及10項
給予警告一次。
依據管理規則中之『合作廠商的部份』中第5項,給予合作廠商『古給給』一次警告。
http://myelantra.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8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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