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antra車友交流平台- EFC - Elantra Fans Club

 找回密碼
 註冊帳號
搜索
查看: 1991|回復: 24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收起左側

[閒聊] zxc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3-8-20 08:46:2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cho520cho 於 2013-9-11 22:44 編輯


zxcvbnmasdfghjkl
沙發
發表於 2013-8-20 08:53:57 | 只看該作者
那先退定~要不等一兩個月再買~要不就換個購買人的名字~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板凳
發表於 2013-8-20 08:57:30 | 只看該作者
先退定吧,過陣子在定車業績就不會算在前一個人身上了(記得好像要過兩個月吧,不是很確定)
此類似問題我也是受害者之一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地板
發表於 2013-8-20 09:01:55 | 只看該作者
我在家族po了一篇菜單,好幾個人私訊介紹業務給我,可是你們只是為了要保養卷吧!

話不能這樣說吧 !!  保養卷另一回事 !
如果介紹給你 你與業務談的非常好 那不是幫了你一個忙嗎 ?
不一定每個介紹業務給你認識的人都知道 付足了10500的訂金 就不能換業物

*當時你們就因該先跟另一個業務說 你們在前一個業務身上發生的事情
才不會說 談好了之後卻是前一個業務的業績*
( 這事情 你們有沒有跟業務說我不清楚 如果有就無視 )


點評

最起碼也知一二  發表於 2013-8-20 09:15
同意你的看法~~ 並不是每個人都為了保養卷 我介紹給車友 業務要給我保養卷 我也從來不收 因為其實也沒多少錢 做善事而已  發表於 2013-8-20 09:12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5#
發表於 2013-8-20 09:08:52 | 只看該作者
pcdiy52052 發表於 2013-8-20 08:53
那先退定~要不等一兩個月再買~要不就換個購買人的名字~

住址不可以一樣,不然還是會被現代查到
我是案例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6#
 樓主| 發表於 2013-8-20 09:18:47 | 只看該作者
林通海 發表於 2013-8-20 09:08
住址不可以一樣,不然還是會被現代查到
我是案例

你的意思是指 名子雖然一樣,只要兩張單身分證的戶籍地不一樣,就不會有業績的問題。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7#
 樓主| 發表於 2013-8-20 09:20:51 | 只看該作者
啊中 發表於 2013-8-20 09:01
我在家族po了一篇菜單,好幾個人私訊介紹業務給我,可是你們只是為了要保養卷吧!

話不能這樣說吧 !!  保 ...

我相信每一位車友都很熱心,有沒有這個保養眷,其實對我新購車主來講也沒有影響。
我只是覺得私訊給我的車友,都忽視我講的狀況,只是一昧地介紹自己的業代。
讓我感覺不是很優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8#
發表於 2013-8-20 09:40:43 | 只看該作者
跨區就好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9#
發表於 2013-8-20 09:46:43 | 只看該作者
cho520cho 發表於 2013-8-20 09:20
我相信每一位車友都很熱心,有沒有這個保養眷,其實對我新購車主來講也沒有影響。
我只是覺得私訊給我的 ...

我知道你的意思  各位車友也只是說 你可能需要與別的業務談
他們當然二話不說介紹了不錯的業務給你 也可能從中賺了保養卷
但他們也是希望對你有幫助
我相信 每個介紹業務的車友 幾乎都是向自己介紹的業務買的才會介紹出來
如果說 買車這方面你不是很懂 請族友陪你一快去談  
我相信一定有族友願意陪你一起去 可能有人是為了保養卷還是其他的
但是如果 談的非常好 對你也沒有什麼損失
業務可能會想說 ( 奶奶的熊 菜單給棒的 又飛了保養卷 賺的比較少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0#
發表於 2013-8-20 10:00:30 | 只看該作者
熱心介紹怎麼變成為了保養眷...
這個說詞讓人很受傷~看來作人還是不要太熱心才是...

點評

哈哈~~我還交待業務說~~機油卷~~免了~~哈哈  發表於 2013-8-20 15:01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帳號

本版積分規則

手機版|Archiver| Elantra Fans Club.

GMT+8, 2024-11-23 03:44 , Processed in 0.074925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