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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公告] EFC家族102年度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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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3-4-1 18:34:52 | 只看該作者 |只看大圖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ㄚ文 於 2013-4-30 02:23 編輯

EFC家族102年度重要公告
壹、前言
    EFC論壇(以下稱本論壇)前任總板主黑糖大因故(*註1)而未繼續管理本論壇,本人阿文因不願見本論壇無人管理,雜亂無章,經幾次多番連絡黑糖大,表示本人積極想管理本論壇之意願,願意率新任管理團隊,帶領本論壇重回往日之盛況,故先以總板主之身份(*註2),首要任務就是將本論壇重新整頓,讓每位「認同」本論壇的車友都可以開心快樂的在本論壇遨遊。
貳、權責
一、總版主:負責本論壇所有一切網站、聚會及廠商招約之管理,並負最終決定之責。
二、網站論壇管理:
(一)車主認證管理員:設置1員,負責論壇所有新車主認證申請之管理。
(二)論壇分區版主:設置數員(*註3),負責論壇各區版面文章之管理。
三、聚會管理:
(一)各區區長:設置1~數員(*註4),負責舉辦所屬區定期(或不定期)之聚會,連繫各區車友情誼,代訂及發送本論壇認證之族貼、歐牌等家族代表性物品,並擔負車友與總版主之間的連繫橋梁。
(二)各區副區長:設置1~數員,負責協助所屬區區長推廣各項事物,並由區長授權代理。
參、作業流程:
一、車主認證申請:自本公告張貼哪一刻起,欲申請加入本論壇之車友,請用一張紙條寫上您家族的帳號然後將這張紙條和您的行照合照之後,至本篇文章回覆上傳即可請注意,『牌照號碼』、『型式』及『引擎號碼』請不要遮住(不屬上述三項的資料可以遮掩),同時注意照片是否可以明顯辨識內容,回覆文已經設定自動加密,請安心上傳照片(*註5)。
二、廠商申請說明:
    當廠商提出進註申請時,即表示廠商同意我們的聲明,我們與廠商採用實際簽約規範,為了將這部份再次清楚說明,新任管理團隊發出以下聲明:
(一)廠商申請加入贊助EFC家族 年費5000元整(*註6)。
(二)自公告發出後,發現有家族廠商提供不合理價格或是劣質服務品質等相關情事,經查明屬實者,一律撤除廠商版區解除合作,並且不會退回提供之贊助經費。
(三)準備一份您所經營的項目以及價目表書面資料家族的價格一律打上,嚴禁『私下PM價格』(*註7、*註8)
(四)申請格式如下:
廠商名稱:
廠商代表帳號:
區域:
地址:
聯絡電話:
三、團購說明
本論壇迄今之所以得以正常運作,全有賴論壇現有廠商所繳交之年費來維護伺服器,並使用本論壇這個平台來賺錢,故為保護廠商之權利,針對未繳交任何費用之車友欲辦之團購,須遵守下列所述規定,算是對『有繳錢』的廠商的尊重:
(一)第一個『最優先條件』就是把欲辦理團購之品項訊息及物品之基本資料(*註9)告知總版主,由總版主先行對全站廠商比價後(*註10),俟總版主回覆同意後,始可於本論壇辦理團購事宜,嚴禁車友未待總版主回覆逕自發文辦理團購,如有犯者,管理團隊將不告知發文者並將文章刪除。
(二)如欲辦理團購之物品,於告知總版主後經管理團隊查證,屬全站廠商均無販售之品項,俟總版主回覆同意後,始可於本論壇辦理團購事宜,嚴禁車友未待總版主回覆逕自發文辦理團購,如有犯者,管理團隊將不告知發文者並將文章刪除。
(三)任何『個人』發起之團購,若買賣涉及任何法律責任,皆由買賣雙方『自行承擔後果』與本論壇無任何關聯。
(四)車友個人二手商品買賣不在此限。
四、論壇發言規則:
(一)本論壇不會對車友所發表的『文章』及『回覆內容』負責,所有言論僅代表發言人的個人立場,若因此涉及任何法律責任發言人必須『自行承擔後果』與本論壇無任何關聯,而各個討論區的性質均有所不同,發表主題時請選擇適合之討論區,性質不符之主題將視為違規文章處理,請務必遵守。
(二)除家族發起之公開活動、聚會外,所有家族會員在外之行為均屬個人行為,不代表本家族之立場,請車友們平時在外要潔身自愛,為維護家族形象盡一分力。
(三)所有網路上車友對車友,車友對店家之交易行為都與本論壇無關,請大家交易買賣時謹慎小心。
(四)違反下列事項,不論屬遭人檢舉或是經論壇管理員發現,將於第一時間告知發文者於24小時內修訂或立即刪除,若經管理員善意之勸告而未回應之發文者,管理員並保有立即刪除、限時修改及移動您的文章內容之權利,情節重大者或將予負面的評價或遭到管理團隊刪除您在本站的帳號並取消會員資格,規定事項如下:
1.嚴禁發佈任何種族歧視、政治議題及之言論,將刪除其文章。
2.嚴禁任意攻擊、挑釁、毀謗、騷擾、挑撥、謾罵、涉及家族相關言論、經檢舉屢勸不聽者,經管理團隊討論,針對破壞和諧之發言者或回覆者將刪除帳號並取消會員資格。
3.嚴禁冒用他人、出借他人或轉讓家族會員資格,經查證屬實將刪除帳號。
4.車友在論壇上所發表的言論,僅代表個人立場,涉及任何法律責任,將由車友個人承擔一切責任。
5.嚴禁發怖任何聯屬抗議、及未經本家族版主授權之社團及團體等活動宣傳、經檢舉屢勸不聽者,將刪除帳號。
6.嚴禁冒用家族名義或未經管理團隊同意,使用論壇名義或名稱行使於商業、團購及置入性行銷,如經查獲立即將刪除帳號並取消會員資格。
7.嚴禁非家族論壇廠商,未經版主之核准私下使用私訊及版面推銷,推廣,報價,網路商業平台資訊行為,如經查獲立即刪除帳號並取消會員資格。
8.嚴禁在本論壇發表非代表EFC論壇之文章、照片、聚會活動等(*註11),經檢舉屢勸不聽者,將刪除帳號並取消會員資格。
肆、後記
註1:前任版主黑糖大所遺留之舊案,新任管理團隊一概不予以承接,畢竟各位車友所懷疑的款項,新任團隊並未過手,新任團隊只是花錢把網頁的「管理權」買下,而且,新任團隊所花的錢,絕對不會轉嫁到各位車友身上,因為我們是真的想好好管理這個網站,並不是以『金錢利益』為優先考量,期望各位車友的支持。
註2:比較有想法的車友可能會問:「為何總版主是我」,老實說,只能說老天比較眷顧我們,讓我們佔了地利之便,可以連絡到前任總版主及前任網管(因為都在南部),所以比較有機會買到網站管理權,我們並不是要賺錢,新任團隊的初衷是為了論壇好,讓論壇井然有序,讓更多買小E的車主有網站可以發問,可以買到小E專屬品,甚至在這個網站可以交到朋友,這就是新任團隊的希望。
註3:本論壇因有很多主題的板面,基本上全站不會只有一位版面版主管理,但總版主會參考各方推薦及管理團隊建議,並負最後任命管理之權。
註4:因為有的縣市可能地區幅員廣大,需要多位幹部管理,例:北高雄區、南高雄區,如一個縣市內有兩位(含)以上之區長,將由總版主參考各方推薦及管理團隊建議,並負最後任命決定之權。
註5:若是圖檔太大無法上傳,可將檔案寄到[email protected]後,在本篇留言,另由於此認證為人工進行操作,因此回文後需要等待一段時間,除了一些特殊狀況外,通常會在24小時內完成認證。
註6:因為新任團隊僅購買『網頁管理權』,並沒有買下『伺服器控制權』,所以廠商的年費係全數用來維護伺服器之費用,一毛都不會落入新任管理團隊手中,廠商跟新任團隊簽約,我們也只是轉手交給前任網管iya,特此聲明。
註7:針對目前已是家族合作的廠商,新任團隊將會盡力協調廠商做到價錢透明化,但因現有家族合作的廠商所繳交之年費並非由新任團隊收款,就目前之情況,新任團隊只能盡力協調,若廠商堅持不願意透明化,新任團隊亦無法給予適當的制裁,但新任隊團會將不願意透明化廠商名稱公開,並公開所有協調過程,以維護車友知的權利。
註8:自本公告公佈起,凡欲申請加入本論壇之廠商,若無法做到『價格透明化』之條件,您也不用提出申請了,相信您不差在我們這個論壇賺錢,但新任團隊卻差任何一位『認同』我們的車友。
註9:基本資料係指團購數量到達多少可以用多少價錢購得之類的資料,當然,資料越多越詳細越好,才可幫車友向廠商爭取最大的優待。
註10:如欲辦理團購之品項,屬全站廠商內任一家有販售之品項,總版主會拿著欲團購之基本資料,去向廠商比價,看廠商是否可以比照辦理,如可以,將於論壇上發佈可團購之廠商訊息告知所有車友,如不可以,則該品項不得於本論壇發表團購。
P1:先知會版主,如版主可行在上呈總版,總版知會廠商,如廠商無法便宜給族友,此團購可以正常開啟
P2:如廠商及團購價格相同,應以廠商為主(因付年費)何不以團購為主,因怕B廠商未付年費以相同價格削價
註11:例如在本論壇發表照片,照片內卻有非本論壇家族的標記出現,在本論壇以非本論壇家族名稱召集聚會!
4/30補充新徵條例:各區發佈聚會項目煩請經過各區版主,如無區版請透過分區版主或總版同意在發佈聚會
如無告知或同意發佈,ㄧ律於非論壇招集聚會刪文不另行通知,屢勸不聽者禁言,嚴重者刪除帳號!
公告一發,即日期幹部團隊嚴厲執行,不可有偏袒之行為!

點評

加油!!!  發表於 2013-11-24 23:56
給個讚!  發表於 2013-11-16 20:33
kkk
讚  發表於 2013-6-7 14:09
欣賞你!!  發表於 2013-4-28 01:20
好棒  發表於 2013-4-15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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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銓 + 3 文大,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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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帥c + 3 挺啊文~挺EFC!!!!!!
阿曜 + 3 給個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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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少少 + 3 給個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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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ing7272 + 3 給個讚!
低調人生 + 3 很給力!
偉仔 + 3 我相信EFC會越來越強大的
~耐S~ + 3 給個讚!
古給給 + 3 給個讚!GOG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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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發表於 2014-7-30 10:12:55 | 只看該作者
好的開始......大家加油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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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發表於 2014-2-25 20:48:28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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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發表於 2013-12-3 20:30:08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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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人數 1聲望 +10 金錢 +100 好評 +5 收起 理由
JSR + 10 + 100 + 5 給個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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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樓主| 發表於 2013-4-30 02:24:57 | 只看該作者
4/30版規新徵條例!!~煩請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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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發表於 2013-4-24 12:04:53 | 只看該作者
真開心加入一個好的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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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發表於 2013-4-24 09:11:02 | 只看該作者
阿穆

麻煩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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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走

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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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發表於 2013-4-21 20:27:40 | 只看該作者
aaron 發表於 2013-4-1 19:13
老輸咧..... 怎麼又是 二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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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發表於 2013-4-16 01:52:38 | 只看該作者

很棒~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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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發表於 2013-4-16 01:07:05 | 只看該作者
新人~插一腳~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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