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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miss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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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我的大白被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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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2013-2-4 15:08:54 | 只看該作者
你確定沒有超標?0.15就超標了耶...也就是說只要喝點酒就會超標...如果真的沒有超標那大概都是6-4比例判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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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樓主| 發表於 2013-2-4 15:09:20 | 只看該作者
直被撞成橫的直接 45度角

就差一點要被他從駕駛車門那撞上來

要是從那撞上來我因該在天上開 小E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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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2013-2-4 15:26:55 | 只看該作者
樓主因該還是要賠點責任....
不過~至少跟我一樣~人平安
不幸中的大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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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2013-2-4 15:29:21 | 只看該作者
小弟我車禍 兩次了 (都是被撞 且都翻車) ~ 依我的經驗   車禍幾乎沒有完全對或錯  因為法律有一個叫  應注意而未注意 的東東(警察說的)  只是賠多賠少問題

除非像 小弟我第二次 出車禍時 因 前面貨車開到一半 貨車後面兩顆輪胎飛出來(因為承軸斷了) 緊急煞車  結果後面的車追撞  ,這次我是被判定 無任何肇事責任 所以不用賠任何錢 →這次還在高速公路上

以上是小弟我的經驗  請參考   還有我要講的事  現在的人 錯了還會硬掰沒錯 (因為人沒死 沒在怕)  所以求償時不用客氣   還有有一點點小受傷 記得去看醫生開證明  因為人受傷 是可以互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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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2013-2-4 16:00:23 | 只看該作者
若橋不好就申請車禍鑑定,那一張申請出來就都沒有話說了!

只不過有時鑑定出來不一定雙方都滿意,但那鑑定報告就是

肇事比例的依據,雙方都必須遵從(除非在打訴訟官司)否則就

依據那鑑定報告作為依據,也不能在從新申請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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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2013-2-4 17:05:44 | 只看該作者
有喝酒就已經輸一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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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2013-2-4 19:17:12 | 只看該作者
嗯..有喝酒就已經輸一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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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2013-2-4 19:20:24 | 只看該作者
根據規定 酒駕沒超標就沒事 但是出了車禍 就認定酒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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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2013-2-4 19:27:46 | 只看該作者
那個 "應注意而未注意" 真的很 OOXX ...
今天的新聞 有老翁騎腳踏車逆向上國道被撞死 不知道法官是不是也會說 "應注意而未注意" (對台灣司法很沒信心)
高速公路車速快 老翁又逆向 根本無從反應的情形下應會判車主對於閃避老翁的行為 "無期待可能性" (即不能期待正常人能夠避開這個車禍)
這樣的話就是免陪 撞死人也無罪 但是一般車禍就如同上述大大所講的會因 "應注意而未注意" 原因判你也應該 "多少付點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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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樓主| 發表於 2013-2-4 19:53:15 | 只看該作者
如果這樣的話  他是閃紅燈那不就因該完全停下來看有沒有來車才能再行駛

那我閃黃燈在規定限數慢行 而發現他車速過快我煞車給他撞  那是因注意而未注意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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